单家企业奖励最高30万元!福建福州实施春节期间 企业用电奖励
作者:30 时间 :2024-02-28 浏览:8
1月23日,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福州市2024年一季度“开门红”“开门稳”工作方案的通知。
文件提出,鼓励工业企业生产。对符合2024年一季度省级增产增效奖励条件的,且一季度总产值增速不低于用电增速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(其中2024年一季度新投产纳统企业,一季度总产值达5000万元及以上),在省级奖励基础上,市财政再给予50%的配套奖励,单家企业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40万元。(责任单位:市工信局、市财政局,福州供电公司)
7.实施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。实施春节期间企业用电奖励。鼓励春节期间企业连续生产,充分发挥产能,春节期间(2024年2月1日至2月29日)用电量达50万千瓦时(含)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,按实际用电量给予0.02元/千瓦时的用电奖励,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。(来源: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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